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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庄河市长巨河刘屯段水毁修复工程 |
发布时间:2020/4/23 点击次数:86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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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公告日期:2020/4/23 |
截止日期:202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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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我要投标
一、招标条件
长巨河刘屯段水毁修复工程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庄水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巨河刘屯段水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步云山乡长巨村刘屯
2.工程规模: 工程: 新砌M10浆砌石挡土墙258m,M20水泥砂浆压顶,拆除原有浆砌石挡土墙15m等工程。(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5807001001 长巨河刘屯段水毁修复工程 新砌M10浆砌石挡土墙258m,M20水泥砂浆压顶,拆除原有浆砌石挡土墙15m等工程。(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0
4.工期要求:2020年06月01日 开工至 2020年06月2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有效劳动合同。注: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9万元
2.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22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5月22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5月22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4、截止到开标日前1天(2020年05月21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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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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