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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道河西侧地段改造(水映华庭)1-4号楼工程电梯采购
发布时间:2014/5/6 点击次数:466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4/5/4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2106012014050476101

五道河西侧地段改造(水映华庭)1-4号工程已由丹发改审批字[2009]3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09]218号)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五道河西侧地段改造(水映华庭)1-4号楼工程电梯采购;

2、 采购数量:16部;

3、 供货地点: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街,北邻五道河,西邻规划路;

4、 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5月27日14时;

5、 计划供货周期: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7月30日;

6、 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二、施工单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可以是电梯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电梯特许经销(代理)商或电梯生产企业与其特许经销(代理)商组成的联合投标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及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9日,逾期恕不接受。

2、发售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6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具有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的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如为电梯特许经销(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到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及报名。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套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招标人:丹东汇友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振兴区商贸旅游区房坝九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蒋先生 0415—3121283    

招标代理单位: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姐、向小姐   0415-3141234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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