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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风水电项目等采购供货商资格审查
发布时间:2010/2/1 点击次数:642次

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0/2/1 截止日期:2010-2-5
招标内容:
公告编号: 00010020091112002151901  
招标工程名称:沈阳市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风水电项目三箱产品、电线电缆、灯具、电缆桥架采购供货商资格审查
 1. 招标人名称:  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佟晶石
 2. 招标人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邮政编码: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刘一民
 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政编码:  110002
 5. 招标项目名称:  沈阳市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风水电项目三箱产品、电线电缆、灯具、电缆桥架采购供货商资格审查
 6. 招标项目地点:  沈阳市
 7.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0-3-1 至  2012-6-30
 8.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  资格审查
 投标资质等级 :  见投标要求及备注  资金来源 :  总共:0万元 其中政府:50%;自筹:50%;外资:0%;其他:0%;
 投资额:  0.0000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0.00 平方米
 结构类型:  砖混 层数:  0  幢数:  0
 9. 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见投标要求及备注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报名时间:  2010-2-1 9:0  至  2010-2-5 16:0
 11. 报名地点:  沈阳招标中心419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12.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陆京  电话:  22503559
 14. 投标要求及备注: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制造能力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审查包一、审查包三、审查包四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参加审查包二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 (2) 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国家权威机构的同类型产品的检验报告或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及认证证书。 a. 参加审查包一的申请人应具有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额定电流不小于20安培的配电箱(板)的CCC认证证书。 b. 参加审查包二的申请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额定电压1KV及以上,2-5芯:1.5-240mm2或以上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 参加审查包三的申请人应具有嵌入式和吸吊式荧光灯具系列(I类及以上,IP20及以上)CCC认证证书。 d. 参加审查包四的申请人应具有防火或阻燃钢制桥架质量认证体系。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质量认证。 (4) 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5) 具有为本工程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能力。 2.2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资格审查申请,不接受贸易代理公司和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资格审查申请。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审查包的资格审查: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标段信息
信息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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