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62014071153601
大连高新园区凌水湾未名山、黄泥川E02换热站内设备机组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高新园区凌水湾未名山、黄泥川E02换热站内设备机组采购工程已由高新园区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关于未名山等6个项目供热并网工程备案的函(大高发改函[2014]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高新园区广源热力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换热站内设备机组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高新园区凌水湾
2.2 工程规模:高新园区凌水湾未名山换热站内2套及黄泥川E02换热站内1套整体机组及电气自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2.3 合同估算价为:3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换热站内设备机组采购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书;财务状况良好;对所投产品具备制造能力及供应能力的设备生产厂商;一级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厂家的辽宁或大连地区独家合法有效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设备的生产商报名,不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注意:(1)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
(2)本招标项目,投标企业必须在网上报名。(网址:www.lnzb.cn)。
(3)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和汇票。投标人应提前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书面说明。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7月14日至 2014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指定网站www.lnzb.cn报名。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 5万元。
(2)开标前三日电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足额担保,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任未能够按时提供交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请于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按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