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沈阳建成首个省级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
发布时间:2014/5/20 点击次数:447次 |
|
|
|
信息内容: |
5月14日,由沈阳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信委、沈阳检验检疫局、沈阳市汽车工业协会共同组织申报的沈阳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正式通过辽宁省检验检疫局专家组的现场考核评审,同意授予示范区为“省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称号,这是辽宁乃至东北地区首个省级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获批省级示范区后,按2013年进出口额计算,每年将为企业节约检测费用3000余万元。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外,对示范区内企业进口用于加工生产的自用设备,可实施共同检验,检验费减半收取。对于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货物,可实施免于检验等便利化属地监管措施等8项优惠政策。 |
信息来源:市项目办 |
|
|
|
 |
|
|
|
|
|